依申請公開指引
時間:2022-05-25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指引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攀枝花市東區政府及其部門(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有利于人民群眾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根據東區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分工,統一由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東區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在受理點獲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在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 www.3456news.com)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載(復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表編號: 號
申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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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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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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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組織 |
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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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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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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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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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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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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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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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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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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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請的方式 |
○當面 ○郵寄 ○傳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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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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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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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單選) |
○當面領取 ○郵寄 ○電子郵件 ○傳真 ○當場閱讀、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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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載體形式(單選) |
○紙質文本 ○光盤 ○磁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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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請提供申請人真實、準確的身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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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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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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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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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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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1、本表適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向行政機關提出的申請行為。 2、“經辦人”、“受理時間”、“申請表編號”項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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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主要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網址為http://www.3456news.com。此外,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政府公報、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其他形式的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
公開時限:按照《條例》規定,2008年5月1日起,本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屬于主動公開的,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網站等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二)《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點地址及聯系方式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咨詢電話:2229385,傳真號碼:2243161,通信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225號,郵政編碼:617067。電子郵箱:pzhdqzfb@163.com。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45,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